虽然报纸上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他们自己没有按照时间完成任务,不管他们有任何原因。他们至少也要在报纸上道歉吧?(不说他们对业务一窍不通,信口开河,应该下岗就算好了。)
怎么道歉的一句没有,解释倒是有很多。感官不好吧?
原来以为自己的房子,和公司都在地铁的旁边,结果到现在,都离了好远。真是被它闪了腰!
一定要在长沙晚报上道歉!
尊敬的oliveryu:
您好!关于您来信中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于2009年9月28日开工,根据国家发改委当时批复的工可报告,批复工期为5年。为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尽快发挥功能,我司当时计划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司提出2014年5月开始试运营。这一目标我们有信心能如期实现,按照2014年5月开始试运营,整个工期是提前了,而不是“没有按照时间完成任务”。同时,2012年4月,住建部颁布实施了《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明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联合调试完成后,进行列车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这实际上在原来的工可时间上,使试运营准备期内硬性要求的时间增加了3个月。现在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的要求落实工筹的,因此,2014年5月试运营在合理时间范围内。
此外,您所反映的房子离地铁远了的问题。地铁线路在网上有权威公布,并且我司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公司以“地铁”名义宣传房产广告。
感谢您对长沙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