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所住小区(车站南路书香名邸小区)于2012年纳入雨花区维修资金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范围,从当时潇湘晨报宣传和参加雨花区创新试点扩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处宣传得知:针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及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及时维修的,可以申请动用应急维修资金及时修理,充分发挥了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民生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对此本人非常支持,也感谢政府对民生的关心,对于小区的安全隐患,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和谐起到很好的作用,对小区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很多方便,解决前期维修资金动用难的问题。
不过,目前我不得不对此事产生质疑,应急维修不应急,有些疑问向你们反映:
1、我户外墙渗水已报物业公司3年多,前期由于签字难一直未予以维修,去年底听说可以动用应急维修资金维修,再次向业主委员会打报告申请,业主委员会也督促物业公司及时上门查看、上报维修资金并拍照留底,由于现在是雨季,渗漏范围越来越大,可还是迟迟看不到维修资金上门外堪,这两天询问得知:一是小区外墙渗水180多户,维修资金说户数太多,只能有几户才行;二是渗水不太严重,要用水桶接水才可以。请问如果用水桶接水还需要维修资金吗?目前省会城市还有用水桶接水的房屋吗?如果有那是危房,要重建,不是维修。渗水如不解决,外墙会慢慢扩大渗漏范围,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据说有业主家的电源插座因渗漏短路,室内潮湿也会影响人居生活和身体健康。户数只能说明事态严重更容易造成大的安全隐患,而不应成为动用维修资金的绊脚石,如只解决几户,那只能让小区更不和谐,而且及时处理才会更节约维修资金,也是维修资金本来的功能和用途,一旦渗漏面积扩大,势必将使用更多资金。
2、书香名邸小区双电源中一路损坏、一处消防管道爆管,经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查看并报区维修资金监管处后,答复却是目前未和相关部门协商好,现无人查勘,只有电梯和房屋渗水可以申请,而这些都是严重影响民生和小区安全的,也是应急维修资金维修范围,如等签字达到要求再修,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一句无人查勘了事,让我们长期生活在危险之中。
以上是本人反映的实际问题,请领导核实并协调给予解决,我替小区所有业主感谢你们。
长沙市书香名邸12栋1712室
彭小倩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为配合《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的立法工作,市住建委选定雨花区作为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创新试点区,试点期限为2012年12月10日到2013年5月31日,主要有应急维修、一次性表决、三万元以下一般维修三种模式,其中应急维修模式经相关部门作出应急鉴定后可以不经过双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名同意,直接由区局确定后进行资金拨付,是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除了试点的三项模式以外,正常申报物业维修资金仍需到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
书香名邸小区180多户外墙渗水需动用物业维修资金,涉及费用七八十万,书香名邸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申报时,我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即解释:物业维修资金试点有文件规定了试点范围,应急维修也着重在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很多情形需经相关资质单位检测、鉴定为应急维修才能纳入应急维修范畴,针对你小区现在这种情况,涉及大面积多户数的防水工程,一是不符合三万元以下一般维修的范围,二是应急维修规定屋面、外墙防水为局部损坏、渗漏严重,建议立即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报,对于部分业主家确实局部损坏、渗漏严重的,建议物业公司甄别后做应急维修的个案尽快报区局。
小区的双电源一路损坏、一处消防管道爆管,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按照经小区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的正常程序申报,要按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的应急维修程序申报,但却缺乏水、电等部门的纳入应急维修的鉴定意见,按照试点规定,区城乡建设部门无法纳入应急维修程序。
3月5日下午,雨花区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已经接受书香名邸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到小区进行了外勘,外勘范围为一台电梯、8户纳入应急维修范畴的渗漏严重的业主家。
维修资金使用的应急模式是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立法工作的创新举措,市住建委在2013年政策出台前选定雨花区试点的目的就是致力于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和规程,力争做到“免签名不等于无监督、求应急不等于寻规避”,试点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希望广大群众能多理解和支持,我们也将收集、整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意见,反馈给上级部门,力争使我们的制度和规程更优化、更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