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麓谷派出所对于诈骗案不作为的投诉

2017-11-6 15:10:31发布60次查看
市长先生你好:
我投诉一下麓谷派出所对于诈骗案不作为的相关事宜,事件经过如下:
2016年10月15日,我去麓谷涉外国际公馆一个朋友家,在电梯内发现一张出售二手台式电脑的广告,广告上称的电脑配置符合我当前的预期,在10月16日,骗子以虚构电脑配置、虚构国美电器的电脑发票,谎称配置满足我预期的情况诈骗我人民币2000元整(微信转帐),事后我发现不对劲时,再联系骗子时,骗子已经把我微信、电话拉黑,(用其他人手机还可以联系上骗子)。
16日,我打电话给麓谷派出所进行报警,值班警察对我说这不属于他们管,需要找工商局,打电话给工商局,工商局说归公安机关管,我再打湖南省110进行报警,麓谷派出所才给我电话让我到派出所做笔录,晚上,我到湖南第一师范旁边的麓谷派出所做笔录,期间,值班名警对我进行询问,一直引导我这类事情太小,不会立案,并在笔录中极力避免出现“立案”两字,并对我提供的证据不进行收录,期间态度也不是太好,在我个人坚持下,在笔录内容上添加了证据说明,诈骗金额,过后让我回家等消息,期间我电话联系过接待我的民警,也是一推再推,对我说的诈骗立案标准(1.虚构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2.数额较大超过2000元)也不予以回应,附件为当时拍下的笔录图片。
2000元整,对于长沙的人民来说,有可能是半月至一月的工资,被骗走是痛心的一件事,更让人痛心的是,身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不作为,在证据俱在的情况下也不作为,导致这种骗子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从而去骗更多的人,而根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如今,骗子的电话还能打通,有可能还在长沙的某个地方进行同样的诈骗活动,而身为执法机关的不作为,间接上给他们提供了“保护伞”,在此恳请市长先生针对这种诈骗案对公安机关进行督促,为我们这些被骗的人和即将被骗的人,挽回损失,让骗子无立足之地。
附件1:qq图片20161119151227.jpg
网友您好!
2016年11月,分局接到您投诉麓谷派出所不作为,要求公安机关追回损失的事项。分局高度重视,责令麓谷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责任民警回访解释。现处理情况如下:
2016年10月15日,您在麓谷涉外国际公馆电梯内发现出售二手电脑广告。10月16日卖方虚构电脑配置及发票,骗取信访人人民币2000元,事后投诉人不能联系卖方。之后您报案,麓谷派出所不立案,您认为麓谷派出所不作为,要求公安机关为您挽回损失。
接到分局监察室分办的投诉处理单后,麓谷派出所教导员非常重视并就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找到当天值班民警谈话,要求民警如果系公安机关管辖问题,要尽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挽回损失。如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内容,要与您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您解决途径。是否立为行政案件,需经法制部门审核,再进行告知程序。
经分局监察室民警电话回访,您表示能够理解。
谢谢您的监督,也欢迎您在今后的生活过程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6年12月16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