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由于家里房子破烂得无法住人,于是我没结婚的姐姐于十年前在外村买地没办手续建了房,我也搬去入住姐姐家,那个卖主本承诺村上,镇上会同意我们建房和办到建房证的,后来村镇上是同意了我建房,但建房证至今没办下来且不再承认办证之事。现面临征收,那我家这情况怎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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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长国土资政发[2009]12号)第一条“关于房屋合法性认定问题”中第(三)款的规定“在集镇购地所建房屋和继承的房屋,在房屋拆迁补偿时,按房屋重置价、装饰装修、搬家补助费、按期拆迁奖励补偿,不支付过渡费和购房补助费”。前提是需提供证明你户购地建房行为合法有效,具体情况你可向你所在地的区、县(市)国土分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