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的来信。经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该处是危房翻建,有建设许可证,有产权,但产权层数只有两层,现在该处已加层至3层半,有一层半属于违章建筑。下一步,所在街道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其依法进行拆除。这是相关人员不负责的回复。明明4层为何只说3层半?经过那个部门认定的只3层半?认定为3层半的人员可以签字写文字书面材料?下一步拆除具体是什么时间?难道西文庙坪社区人员孙新国在危房改建报告上随意签字情况属实就可以理解为建设许可证?不需经过区住建委,区规划部门审批?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所在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将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