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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求助!!无法生存了(后续)

2018-3-27 9:05:39发布13次查看
张市长:
您好!我叫杨定平,现年52岁,家住岳麓区百箩丘5栋4门601房,我们所在片区在搞拆迁。2012年5月4号,我和我爱人在望月湖六片湖中社区和湖中社区主任刘坤签了协议,他当时承诺我们5至7天拆迁款到位,而直到6月5号他们社区的工作人员才来通知我们部分钱到位。在这期间,我们通过中介看好了房并付了订金。由于拆迁款未到位,给我家造成了经济损失。
拆迁期间,2012年2月25号上午9时30分左右,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带着几十个穿着制服的人砸开我家装在楼道上的铁门锁,抢了铁门就跑,铁门是我家的私有财产,是我们为保护自身安全和财产于96年出资请人安装的。他们身为政府工作人员,却在大白天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强抢我家私有财产,无视政府出台的拆迁保护条例,这难道没有王法吗?
2012年5月22号凌晨3时20分,我和我爱人在睡梦中被一声巨响和我女儿的尖叫声惊醒,我们还以为是房子塌了,打开门一看,顿时惊呆了,我家防盗门锁被砸坏,地上丢了一地的死人冥钱。我们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守法公民,在这里住了将近30年,与人无怨。在这法制文明的和谐社会里,怎么会有如此令人发指的卑劣行径?为这件事我们当天到了长沙市信访办、岳麓区矛盾调解中心,长沙市城市建设拆迁办公室,25号经视频道的经视播报、27号政法频道的方圆之间都报道了此事,并且要当地政府来解决。在我家被丢冥纸的那天晚上,有些未签字的拆迁户家门外也被放了花圈、花球和冥纸,并且以后的日子里,拆迁办不停地骚扰我家,不管白天、黑夜,发短信、打电话要我们腾房,断电、断有线、断电话、断宽带更是家常便饭(有证可查)。直到现在我们的有线已经无法修复。110报了无数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从5月22号丢冥纸那天起,为了防止小偷以及保护我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与爱人都歇业在家,日夜轮守,没有了经济来源,此事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并使我家人生活在恐惧中,每日都担惊受怕。岳麓区政府没有一个人上门来给我家一个说法,等来等去,2012年6月21号,等来了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一张传票,把我告上了被告席,说我们没腾房。
2012年7月16号下午,我们全家依照传票的约定,早早就来到了岳麓区人民法院,从2点多等到4点半左右,没见到审判长和原告,直到我们一再要求法院出示我们已来的证据,审判长和原告才匆匆赶来,解释是弄错了时间,然后就随意开了一张8月3号下午开庭的传票。我们老百姓是“猪”民,于8月3号下午我们依约又来到了法庭,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庭上法官问我们是不是同意法院协商解决,我们说可以。我们以为在法治文明的社会里,法律是公平的,法院是公正的,在它庄严神圣的调解下,我们能得到和平的解决。可是,从8月3号到8月14号都没有人来我家解决此事。没想到8月14号下午,法院未经调解,一纸公文,便裁定我家3日内要腾空房屋。
随哪里拆迁都是“先安置、后搬迁”,我家总共只有这一套房,他们要我们腾房,我们搬到哪里去?钱没有、房子也没有。难道要我们一家睡马路上吗?先有因,后有果,他们违法、违约在先,还倒打一耙,把我们从原告变为了被告,黑说成了白。拆迁未诚信、公安未作为,法院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视证据于不顾,是不作为还是利益驱使?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现在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该走的法律途径对于我们“猪”民来说,都不亚于是一纸空文,电视里天天关注民生问题,强调“以人为本、民大于天”,而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张市长,请您帮帮我,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和保护我一个普通公民应有的权益!
您好,拆迁安置中应依法依规阳光拆迁,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建议您到岳麓区纪检部门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8999127.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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