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领导您好:
首先感谢能百忙中抽看我的信件,现对长沙市环保局能力质疑有以下方面:第一我个人对投诉夜间十点后噪音扰民问题未得到解决;第二我览阅长沙市环保局对民众投诉问题的回复具有同一性,均以根据政府职能划分和属地原则来进行回答;这样的政府职能部门起到具体作用了吗?或者说有存在的必要性吗?
我的理由如下:
对第一条本人投书噪音扰民问题未得到解决,得到长沙市环保局回答“建议向城管部门咨询”噪音扰民问题要向城管部门投诉?
第二条回答大多具有同一性,证据可以在长沙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局长信件查阅,这样的政府职能部门老大的位置是怎么评选的?下属问题向下属机构投诉,难道你们就没有工作联系吗?没有隶属关系吗?没有管辖权吗?
对于以上一一列举问题质问长沙市环保局,也恳请长沙市政府相关领导重视,这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和权利,我提出此问题也是请求政府能将办事的效率提高,政府部门如不能及时解决民众的需求,这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提出解决方案:对于民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专访调查。
谢谢
望解决!
投诉人您好!2016年7月1日下午14点8分时,长沙市环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告知信访人,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作业,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信访人对长沙市环保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业务能力非常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