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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方系农村户口到达规定年龄,可否享有独生子女补助问题.

2017-11-4 13:20:06发布6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母亲是农村户口,已满55岁,我父亲属集体户口,已满60岁,由于单位改制,解散,而且本身属城市户口,所以我和我母亲所在的大队,一直不肯接收,我是独生子女,随我母亲都属农村户口,户主是我母亲,鉴于以上情况,我想请问:
1、我可以享有现在的独生子女补贴吗?如果可以怎么享有(因为现在政策只对双方都是农村户口进行了具体说明)
2、我父亲可以把户口转到队上,和我和母亲一起吗?只要可以,我父亲可以不享受队上的经济利益分配都可以的,他老人家,年纪大了,在队上生活了差不多大半辈子,最后连个户口还得捏在手里,没地方去。
盼具体回复,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现将答复如下:根据我局2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精神,对夫妻投靠落户规定如下:1、落户条件: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2、所需材料凭证: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关于独生子女补贴问题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2587545或登陆http://www.changsha.gov.cn/grbs/fwzt/hkgl/index_1.html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口管理查询,还可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谢谢!(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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