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凌晨00:30由于小区内的夜宵摊位扰民严重,我妈妈便找摊主,要求其撤摊,不料摊主反而骂人和威胁。我便报警,在我催促了半个多小时后,桔子洲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说:这种事情要找城管!不归我们管。我问:这是民事纠纷不是应该找民警吗?不是有事情都可以找警察吗?我还没有说完,她便将电话挂了。随后我在此致电110报警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我们已经通知出警了。但是到此时此刻2014年4月17日9:30依然没有任何执法部门,来处理此事!我想问长沙的警察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我这是小事情不足挂齿,但若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他们这样的办事态度真的可以吗?!
你好:
来信已收悉,有关夜宵摊违规摆放、扰民以及取缔夜宵摊等问题均系城管部门管辖,因其引发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