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来自农村,2010年底,在望城区金星北路盈峰翠邸购房一套。当时,房贷政策可以享受利息15%的优惠,开发商及银行都有承诺,等一切手续办好了,去银行批贷款,银行改口说:“上面是有政策,但是,政策没说一定要优惠。要是你对银行有贡献,我们可以给你更大的优惠,甚至优惠30%,你贷不贷随你。”因为其它手续都办好了,没有退路了,也只好认了。据开发公司说,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有很多购房者都因为这个原因,没有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吹得响当当的,其实有多少落实到位了呢?!贷款银行是中国银行望城支行。市长,您说我们是认了,还是您为我们解决?!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行对您提交的情况进行深入反复研究,特将情况反馈如下:
中国银行作为国有四大行之一,一直秉承“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为基本原则,我行在住房按揭贷款的投放中,坚决落实中国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长沙住建委的相关住房按揭指导政策,积极满足居民正常的住房消费需求。近年来,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在不断变化,各地市区的房贷政策也在不断变化,银行也需要根据上面的政策及时调整相关贷款政策。同时,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贷款的发放过程中,贷款人要经过贷款行的综合评定以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银行介入相对较为审慎,贷款定价水平相对高一些。至于您反馈的银行承诺利率优惠,我行对相关人员进行后续调查发现,我行原则上不存在员工事先口头对外承诺利率优惠政策的情况。我行一贯是严格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政策》贷款流程进行贷款审批,依据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风险定价,如果客户符合国家住房贷款的相关准入政策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准入的基本要求,我们的利率定价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