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有些事情还真是使人哭笑不得。2011-08-08至2011-08-30,我连发四封邮件给市长信箱,投诉长沙画院无证饲养烈犬且严重扰民,直接利用文物外墙违法添建犬舍,要求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封邮件《回复令人很不满意》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处理。2011-09-08,治安支队回复说:“您反映的天心区长沙画院饲养无证烈犬和直接利用文物主体外墙违法建犬舍问题。接投诉件后,我支队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了调查,长沙画院位于天心区马益顺巷26号,系文物部门保留的老长沙民居,民居现在的负责人赵铁桥,为看守大院文物,于2011年6月购得藏獒两条,今年8月27日,社区民警将群众投诉其违法养犬的情况告知赵铁桥,并根据长沙市政府100号令关于《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警告赵:长沙市严禁饲养藏獒,如不听打招呼,所造成的后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在派出所民警的督促下,赵已将犬只进行了处理;并表示不再饲养。”一看到回复,我就有不良预感:我的四封邮件,每一封都投诉长沙画院无证饲养烈犬且严重扰民,而且投诉重点是严重扰民,特别是对长郡中学教师宿舍的骚扰。不知为什么,处理第三封邮件时,治安支队却只看到投诉“长沙画院饲养无证烈犬和直接利用文物主体外墙违法建犬舍问题”;民警也只“将群众投诉其违法养犬的情况告知”画院,绝口不谈严重扰民和违法修建犬舍。果然,平静了十多天,到2011-09下旬,长沙画院的两条藏獒高调复出,仍旧住进了长沙画院东苑距长郡中学教师宿舍正南面不足十米、直接利用文物主体外墙违法添建的犬舍,据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给办了养犬许可证。现在,犬舍仍在,扰民依旧,不同的是:以前无证扰民,底气不足,如今有证扰民,有恃无恐。难怪2011-09-28,我和碧湘社区的工作人员进画院交涉,让管好犬只不要扰民时,他们并不理会。您说,这样的结果,我是该哭呢,还是该笑呢?初一想,会说该笑。的确,我的四封邮件,都不反对长沙画院养狗,但是要求守法合规不扰民。在治安支队的帮教下,长沙画院总算有了点法律意识,做到了部分合规,为两条护卫藏獒办了《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但是《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还明文规定“养犬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危害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这一款不知是治安支队没教呢,还是长沙画院记性不好呢,总之没有执行。两条藏獒恶声恶气,穿透力极强,时长时短,合唱独唱,白天黑夜,随时爆发,加之犬舍正对人舍南墙且双方距离不足十米,人舍又远高于犬舍,能不受严重影响吗?再者,画院养两条藏獒,据说是“为看守大院文物”。谁都知道,马益顺巷26号是不可移动文物,就是一栋空房子;违法直接利用文物外墙添建犬舍,污损文物,还说是“为看守文物”,也太具讽刺意味了吧;看守一栋空房子,用了那么多电子设备还要加两条藏獒,另一种可能就是为看守长沙画院(会所,即会员制餐馆)的家当。可惜至今还没谁辅导它学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就这些而言,看来还是得哭。长沙画院房屋和庭院加起来占地总共不过两百来个平方,防范已经极其严密,又处于人口稠密的中心城区,治安支队却在处理投诉时先对藏獒严重扰民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不予处理,继而为两条严重扰民的藏獒办理犬证,使其身份合法,实在令人费解。据我观察,长沙画院西苑是其员工宿舍,常规设防,护卫重点只在东苑。从环境看,东苑的东西北三方,盗贼根本无法入侵:除开红外防盗,高清摄像不说(仅西侧和北侧,就装有至少三个高清摄像头),单是三方的房屋,就够盗贼喝一壶的了:三方房屋呈“凹”字形,把东苑围了起来,东边是高达五层的民居,北边是高达八层的长郡中学教师宿舍;西边是其员工住着的西苑,且东西两苑中间对外的通道早被栅栏门封死,连成一体(把两只藏獒安排护卫东苑的西边,难道是防止西苑的员工翻墙盗宝?);倒是画院的南方是马益顺巷街道,小巷又多,进退方便,人来人往,鱼龙混杂,应是护卫的重中之重;虽有指纹门禁,红外防盗,高清摄像,只怕难防越墙高手,所以长沙画院应该把犬舍移到东苑南方大门的东边去,一来让两条藏獒加强薄弱部分的护卫,二来藏獒坐东向西,迎来送往,也可提升画院的贵气,三来犬舍靠近街道,影响住户最少,而且也不正对长郡中学教师宿舍,让东苑房屋阻挡一部分嚎叫,我等也受益不尽。直接利用文物外墙违法添建的犬舍也应该依法彻底拆除。
您好!接您的投诉件后,我支队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定当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