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实在没有办法了,要打扰您,望谅!
有两个问题向您反映,请您解答:
一:华城汽车修理厂的搬迁建筑是否合法?
2002.4——2003.3,因省农博中心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韶山南路加宽,华城汽车修理厂在搬迁规划拆迁范围内,于是搬迁至洞井停车坪(汽车南站配套工程),即长沙市公交公司的规划土地红线范围内。但也就是这个合法搬迁建筑,在2013年4月27日却被强制拆除。市政工程规划,征地拆迁是政府,将拆迁建筑变为违法建筑的也是政府,这是什么个理??请您解答!
二:市公交公司的规划红线内的土地,洞井经济发展实业公司是否有权私自出租?
2003年4月,长沙市公交公司的《土地权属证明》补充合同规定:该片土地是市政规划工程,正要开始建设的规划土地,土地已出卖给作为市政工程的公交公司,洞井实业公司对此并没有所有权,无权再出租。但2007年冒出一个《场地租赁合同书》,该合同书承认该片华城汽修厂的安置地为洞井经济发展实业公司出租给华城汽修厂。这不就是一个明目张胆的伪造证据吗?作为市公交公司的规划红线内的土地,洞井经济发展实业公司哪来的权利再进行出租?这是否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是政府资源的一种管理混乱?只有请您解答!
谢谢!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属进入司法程序,已超出“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