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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标识

2018-3-25 14:56:04发布17次查看
您好!
书院南路2环以外新开铺路段无禁停标识.但是很多车辆在此路段抄牌!请问此路段是否属于禁停区?如果是的为什么不设禁停标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节选),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2、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也就是说在没有设置停车位或设置停车标志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书院南路二环以外新开铺路段,是按照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的,道路两侧为非机动车道,不允许停放机动车。我们多次接到人民群众关于该路段车辆乱停的投诉,针对此现象,我队加强该路段交通管理,加大对违法乱停车的处罚力度,还路于行。也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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