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对改制分流的国企县级干部
重新安排的报告
尊敬的市领导:
一、2003年初,我们为配合全市国企改制进一步深化顺利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指示及上级组织通知精神,经个人自愿、企业推荐,组织筛选、培训,分流安置到各区任两保站长,相关手续待遇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二、8年来,我们不断地找市里相关部门,只为一件事:要求按照当初分流安置已改制国企县级干部的政策,落实我们的身份编制,但有关部门以权限、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难协调为由不予或不能解决。
三、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政策依据非常充分:一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市委政府出他的一系列关于国企领导层转岗、录干、公务员员考试等优先考虑的政策、文件。二是2003年初分流安置我们时,有关联的几个政策文件,其中长政发[2002]33号文,长编办发[2002]104号文明确,两保站为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人,站长由街(镇)副主任(镇长)担任,而当时分流安置我们是有任站长明确通知的。三是2009年3月26日,市委、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后,推举编委提出的分类解决的办法。
尊敬的领导,市劳动部门是无法按03年分流安置的办法到位的。因此,我们恳请将此事提到市委、政府高度重新予以安排,让我们这些率先改制者真正体会到组织的关爱。
03年初分流安置的改制国企县级干部
2010年12月2日
你们反映的问题无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