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支队已于2014年2月13日回复了您1月24日重新提交的来信,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情况我队已收悉,我队经过实地查勘,关于在体院路上设置红绿灯、加装减速带、设置测速控头的问题,我队已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至于人行天桥的问题,我队会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同时建议信件人可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我队并已成立了渣土车专项整治小队,会在每天晚上对雨花区渣土车进行专项整治,以确保该路口及路段的交通安全与畅通。同时我队也会派辖区中队的民警加强管理。再次感谢。
能够得到回信,我们百姓十分欣慰!心窝窝里面高兴。能够了解到实际问题就请市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落实,看到你们还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话语心里有感觉空空的。你们就是上级部门,看重自己的权利!!能够给个准确的答复那天能够完成整改吗?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有追踪吧?
您好!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全市控规提升工作。在该片区控规方案中,沙湾路与香樟路交叉口南侧布置有一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同时,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要求设计单位结合沙湾路路幅宽度、道路等级等因素来统筹考虑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设置。规划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建设实施。感谢您对长沙规划建设的关心与关注!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