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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物业凭什么收提车费!!

2018-3-24 22:28:31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我是长沙市开福区洪山家园的业主,我们小区自建好以来就没有划分专门的停车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停车也从没有进行任何的管理,我们的车都是停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面,而现在物业公司确要收取停车费,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而且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请政府相关部门制止这一乱收费行为!!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信中提到的情况,区发改局对该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是责成重新办理服务收费登记证;二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收费公示制,加大价费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听取业主意见,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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