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沙岳麓区高新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在全中国无房。老婆是深圳单位户口,全国无房,社保一直买的是深圳社保,没有也没有必要买长沙社保,我们夫妻在岳麓区买了人生第一套房(87平方米的),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写的是双方的名字。
请问:
1、我们可否享受唯一住房的1%的契税优惠。
2、我们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备案”的时候我老婆有必要提供“长沙居住证”吗?
微风马鸣:
收到来信后,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郭先生(015200738258)本人,并告知:
夫妻双方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且双方名下无其他房产的,其中一人属长沙市户口的,可以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具体请询问地税局。
购买90平米以下商品房的,非长沙市户口的买受人,必须提供居住证,否则属于限购的范围,不能办理手续。具体询问业务受理窗口88665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