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市口腔院领导的重视,虽然每次答复都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令人不满意,但可以肯定医院对此还是花了心思、费了心血,在此感谢!我一句话:如果治疗前告诉我是治疗第7颗,我绝对不会找医院的麻烦。
第一、关于签名,是我先跟护士讲“千万莫搞错了牙”的前提下签的,护士为什么不吭声,为什么不告诉我是要治疗第7颗?告知患者事项,是不是医生护士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就算第7颗要治,李教授为什么不与我协商?为什么要擅自作主?如果按我要求治疗的是第6颗,假如现在是第7颗牙痛,我不会找医院责任。李教授为什么要自作主张治疗第7颗?我第6颗牙痛谁来买单?从未痛过的第7颗牙属于什么性质的牙髓炎?让人死也要死个明白。
第三、为什么15号告诉我治疗2粒牙齿的费用,到16号就变成了3粒要治,并且李教授自言自语般的“你要治第6粒就治就是的”。为什么专家教授不同意治疗的第6粒,李教授又要让治了?
第四、贵院认为专家教授的会诊和治疗方案正确,我无权否认,但是,凭良心也应该是从痛的第6颗开始治疗起,要治第7颗,起码道德是先告诉我。
第五、为什么医生护士要改电脑数据和缴费单据?
第六、贵院的“其他费用”是些什么费用?
第七、单教授确实电话联系了我,约好了3月12日下午去医院让他再看看牙齿,没讲做牙套的事,不过3月12日上午我电话告知没时间过去。这几天确实没时间,看到下星期四能否抽时间再去医院。
余艳患者:
您好!
收到了您的第5次来信,答复如下:
1、 经过我院专家的会诊,我院一直认为,对您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是正确的。即:左上颌7隐裂并牙髓炎;左、右上颌6的隐裂。
2、 我院按照规范的投诉处理流程对您进行了完善的答复。
3、 今天,即3月27日上午,我院接到您的电话,您已愿意来我院继续诊治,希望您如期就诊!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