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该医院一位护士的朋友,在她告知我该医院院在过年期间强制她们实习生无条件上岗工作的时候,我感觉异常的愤慨,又感到无能为力,我们学生都是弱势群体,所以该医院无视在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条款的内容,强制实习生无偿为其劳动,并且美名其曰把假日合理安排,在过年时间紧紧安放的7天长假还要间隔休息,这样有很多不是长沙的朋友们她们又怎么可能过上幸福的年。
过年时我们国家自古以来最重要的节日,护士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为广大群众奉献着她们最美好的青春和最美丽的爱心,但是她们也是人好吗。她们也需要休息,也需要与家庭团聚,更何况实习生本就是没有工资的,而不是一直做其医院的牛马供其使唤,毫不理会她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心,只顾自己的利益与业绩。
据我了解,该医院不止是过年假期中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实习生休假,在平时的中秋端午甚至国庆也未曾给予过休息,而是按其医院规定,一周休一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敢问贵医院的规定比国家的法律还要高一层吗!
而且在我的询问之中了解到其他长沙市各大医院均是按国家规定予以放假,假期为15天,而且是一起放的,而长沙市中心医院则是钻法律的漏洞,苛刻的要求实习生这弱势人群去无偿为其劳动,供其剥削!在这里相对其他医院却都有给该医院实习生假期,实习生的权益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完全没有保障。
这难道不是在与党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相悖而驰吗,这样是我们社会主义前进道路的绊脚石。请大家为他们评评理。请有关部门的领导能重视!
针对“市长信箱”转来关于市中心医院实习护士反映春节期间未放假正常上班的问题(id:301600)答复如下:
市中心医院是全国近30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每年承接近400名实习生的实习任务,被评为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湘南学院等多所学校优秀实施教学医院。中心医院在春节期间按国家法定假日有关规定给医院实习生放假7-10天,均为连续放假,没有实习生因医院不放假春节不能回家的情况发生。对于家住外省或离长沙距离较远的实习生,医院在法定7天假日基础上另给予3-4天的路途往返假日。实习生属于医院和学校双重管理,每逢春节,学校来函的,医院均遵循学校要求予以放假;学校未来函的,按医院规定放假7-10天。
来信中反映实习护士无偿上岗问题,按照学校规定,实习护士为未毕业且未取得护士执照的人员,属于学习期间的在校学生,学校分派其到实习医院实习为临床教学活动,不属于有偿工作范畴。
关于其他节假日未给予实习生休假的情况,是由于医院给每位实习生都安排一名固定的带教老师,上班和休假都与带教老师同步。由于医院特殊的工作性质,都是采取轮休的方式休假,累计休假天数与法定节假日基本持平。
专此回复
二○一二年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