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6月25日)10点左右,我的车停在梅溪湖与近湖一路交叉路口东南角,我本人就站在车边,岳麓区交警大队交警刘杰过来拍照,我跟他说,我马上就把开车走,因我的车钥匙放在办公室,办公室离我车只有20多米,我只要2、3分钟就可以把车开走,而且我前面几台车也停在那里,他们是男机,交警让他们都开走了,偏偏对我的车拍照贴罚单,期负我是一个女性,如果我是一个男的,肯定跟他打起来,如果我老公在,也一定会跟他打起来。这样不讲理的执法,与长沙的文明城市不相符。请领导教育这个交警。
您的来信收悉,您消消气。
1、对于交通违法停车,民警不会因为您是女性同志而选择性执法,往往是女性同志,我们可能还会给以予抱容和宽容。
2、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您可以将相关的证据向岳麓大队办公室进行详细反馈,我们必将认真对待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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