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2月16日购买了 由:湖南省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正元)开发的宜居莱茵城小区住宅一套,面积100.33平米 。于2012年6月交房至今,小区交房后业主们就发现小区a区地埋式垃圾站离19栋居民楼非常近,存在隐患和不达标情况。但开发商以小区规划通过规划局验收为由,答复业主。到2013年我和其他业主正式入住后发现。小区垃圾站垃圾长期恶臭难当,冬天周围住户家窗户都需24小时紧闭,更不要说夏季的臭味让周围住户身体深受其害。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旗下物业公司投诉,得到的都是解决不了的回答。请问领导这小区自建的地埋式垃圾站有没有规划验收标准?我们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宜居莱茵城的a区地埋式垃圾站有没有通过长沙市规划局的验收?当这个垃圾站已经极大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开发商有没有责任进行整改?希望长沙市政府领导能够看到我的信件,愿长沙市政府领导能够带领长沙市人民一同建设好富裕、秀美、文明、幸福的大长沙。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街道及环卫部门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