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本人已是第三次来信咨询关于市内户口迁移问题了,非常感谢市公安局人境支队的答复,但答复内容与咨询内容根本不对应,问题没能解决,只好重新来信,盼早日解决问题。
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户口现在雨花区洞井派出所,湖南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2、申请迁至雨花区雨花亭派出所,香樟兰亭房产,有购房合同,暂未办理房产证,属于市内户口迁移,不是购房入户。
3、在向雨花亭派出所咨询市内户口迁移时,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房产证,但据了解市内户口迁移可凭购房合同即可。
问题如下:
1、市内户口迁移凭购房合同即可,但雨花亭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房产证,本及急于将集体户口迁至现房产(市内户口迁移),但房产证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办下来,请领导协调解决此问题,盼复。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市内迁移的户口实际也是属于购房落户,因为你本人是根据所购房屋来具体落户的,具体文件规定您可以查询长公通2014-568号,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