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号,三部门联合发文公积金住房贷款取消评估担保费用。长沙在昨天也有此类政策的同步和跟进,那么请问,目前我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还没下来的情况下,我本月7日交的贷款担保费和评估费是否理应可以退还?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包括江苏太仓对于此类问题均有采取积极清退措施和方案,希望长沙也有此跟进,谢谢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14】4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1月20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费,11月7日至11月19日收取的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于近日通知借款人办理退款手续。我中心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免费评估,担保公司不收取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