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为何麓山名园d4栋投诉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的处理: 1.d4栋西头楼下杂屋改门面做餐饮严重影响周围业主生活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投诉多次,但楼下杂屋依旧营业,依旧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杂屋和车库本就不具备做为门面的条件,为何还有部门在审批通过了其营业执照,而且所开都为餐饮店(牛一家,名园小吃等),请政府予以取谛。 2.d4栋102号房间采用住房进行卤菜加工问题(每天中午12点开始加工),该问题向环保投诉说归工商管,向工商投诉说是归质监管,质监投诉说归环保管,请政府协调各部门进行真正的处理,予以取谛。长沙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相信政府会以民生为重,坚决彻底予以取谛,还民众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已责成街道办事处、规划、城管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已上门进行执法,责令业主进行整改,但收效甚微。后续,我区将继续加强监管,请广大业主也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感谢您的来信。
到目前为止餐饮店(牛一家,名园小吃等)还在营业,d4栋102号房间采用住房还在进行卤菜加工,政府什么时候可以把这些严重影响周围业主生活生存环境的非法经营进行取谛(取谛餐饮营业和卤菜加工点),我们都在等待做为文明城市执法者的权威。谢谢!
您好,“住改商“侵犯了其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权。国家目前现行的法律对住改商没有明文的禁止,而实行的是有条件有限度的许可,《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如果业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征得存在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住改商”受侵犯的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到法院去起诉,要求经营者恢复原状,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 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进行前置协商和调解,依据管理规约,要求“住改商”的业主排出妨碍,赔偿损失。
我区已责成街道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一次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扰民行为进行整顿。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