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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屋重建纠纷

2018-3-23 7:39:46发布16次查看
我名谭江华,女,我是望城区茶亭镇梅花岭社区刘家咀组的一位普通村民。2014年4月,因80年代家人所建老屋破败不堪,频临倒塌,经家人多方努力,欲将老屋拆除在原基地上重建住房,经当地国土部门同意并以踏勘允许重建。2014年9月初我家建房动工之际,即遭本地村民谭仕奇兄弟以宅基权属争议为由多方阻扰、破坏,多次推倒围堵,阻扰施工人员和挖机多次,给我方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也导致我家房屋无法正常施工。
我家老屋是80年代所建至今已有30来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此宅基地无有争议归我方所有,而且我方也有社员林地使用证,老屋未拆照片为证等证据证明宅基地的权属问题。
因我母亲莫香兰年迈,父亲又早逝,膝下仅有四个女儿,面对谭仕奇兄弟一次次来势汹汹的阻扰破坏,我母亲欲哭无泪,为此我方多次找到社区,镇上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但是,面对人多势众、蛮横霸道的谭仕奇兄弟一方镇村干部不能仗义直言、依法公正处理,至问题无法解决,我不相信在如今这个法制社会还存在这种以强欺弱、以众欺寡的无法无天行为能够横行,我也不信在只有女儿的家里就只能任人欺压,我也不想采取以暴力对待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今天在这里向各位领导反映我的问题,请市政府领导安排国土部门的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事实对我家宅基的权属予以明确,对谭仕奇一方非法阻工、破坏的行为依法予以告知打击,让我方顺利把新房建成,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深表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来信反映老屋重建纠纷的问题,现具体回复如下:
您因老屋重建与谭仕奇发生纠纷报告镇综治办、司法所后,综治办、司法所即到社区、村组进行深入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该处原权属有争议。因此,在您重建施工当中,谭仕奇到现场阻工。茶亭镇派出所,梅花岭社区召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调处,签订了协议书,就该纠纷及周边土地权属进行了明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社区领导都在协议书上签字。事后,因您母亲及妹妹们不同意,双方再起纠纷,矛盾升级。
镇综治办,司法所对此非常重视,想从根本上解决你们的问题。为此,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现场调处,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接着,镇司法所召集当事人双方到司法所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调处,因考虑原梅花岭社区老村干部1993年对该处宅基地进行调处的签字意见情况,镇司法所认为你们双方签字的协议有效,另由谭仕奇对您补偿一万元,但您没有接受。
我们对此情况非常重视,将做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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