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给您写信是想让您帮忙解决问题,我是属于芙蓉路上锦绣华天写字楼里面的一公司的普通职员,在我所经历的这些时间里,整栋写字楼在2010年5月7月之间先后发生5起被盗案件(手提电脑、照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被盗),7月9日上午10点半左右本人的汽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库公司专用车位上被人为用金属物刮花(通过4s店工作人员勘察,修复费用大约在4000元左右),车门上有明显被人用脚揣过的痕迹,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问及此事时,他们给予的回复就是他们是完全免责的,要是汽车需要维修之类的他们可以帮助我提供虚假证明,通过骗保的方式获取赔偿,为此没有与我达成一致,后又与其负责人协商,但他们没有任何说他们存在工作失误的过错与道歉,反而一味的推卸责任,当本人在7月11日找到湖南都市频道记者过来要求维权时,他们的负责人直接就是不正面回答,逃避与推卸责任,直到7月11日晚报道播出至今也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正面的回复过,本人同时也报案了公安机关(开福区新河派出所),办案民警在问讯现场后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电子监控影象资料(因为我车的停车位置的正上方就是车库安装摄象头的位置),据他们内部工作人员透露是电子监控是不带录象功能,我现在就是质疑为什么前期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多次,都不引起重视,并且都是不了了之,然后收取物业管理费、停车管理费的时候态度很强硬(本人车位是按时交纳了停车管理费的,物业开据的票据都在),到现在不予任何赔偿与自己过失的承担,一味的推卸,这样的物业就真的无法无天了吗,并且整栋写子楼的电梯早就过了质量检测期,上班高峰期时5台电梯实际就只有一台能正常使用且多次出现被卡、自由落体等惊魂事件,与物业多次协商都是置之不理的态度,监控设备形同虚设,出事后不能向公安机关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与影象资料,并且很嚣张扬言与他们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责任,是完全免责的,试问,长此以往,真不知道还有多少事情会继续发生。。。。。真希望当地的执法部门能够站出来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已与业主本人谭小姐沟通,告知她此事现在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待清楚后再另行回复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