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咸嘉新村嘉和苑买了住房,小孩已满6岁,户口在宁乡,学区在咸嘉博才小学,今年新生招生时告知:户口不在长沙,只能等第二批,因学位少不能保证能录取。请问:一定户口要在长沙才能在住房所在地上学?住房所在地没有录取小孩又该到哪上学?
小学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进行。招生原则是“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非初始年级学生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尽快咨询您房产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