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您一直强调民生,故代表600多户宁乡煤炭坝的退休老住户给您写信,希望您能够解决我们的问题!
下面是长沙晚报2009-10-31 的报道,请您过目: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10/31/2833009.html
宁乡县煤炭坝600家庭将住新居
2009-10-31 10:03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煤炭坝,新居,宁乡县漂亮的外墙、规划整齐的小区里,4种实用的房屋户型分布在不同楼栋中,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搬迁户只需支付建设成本的5%,其他费用由国家和省、市、县各级财政负担。据介绍,煤炭坝是湖南省老煤矿产区,经过多年地下开采,一些地方出现了地表沉陷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煤炭坝采煤沉陷区受损居(村)民共有4573户,其中有约600户城镇居民的房屋需择址重建。
本报讯(记者 周斌)600户来自宁乡煤炭坝采煤沉陷区的城镇居民,春节前将可以领到位于湖南省宁乡县城的新房钥匙!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新程率相关人员专程赴建筑工地进行督查、调度,并对宁乡县在安居工程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漂亮的外墙、规划整齐的小区里,4种实用的房屋户型分布在不同楼栋中,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搬迁户只需支付建设成本的5%,其他费用由国家和省、市、县各级财政负担。
据介绍,煤炭坝是湖南省老煤矿产区,经过多年地下开采,一些地方出现了地表沉陷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煤炭坝采煤沉陷区受损居(村)民共有4573户,其中有约600户城镇居民的房屋需择址重建。
尊敬的市长现在我们的问题来了:
1,说2010年前可入住的房屋到现在还没有交房?现在当地的房子有随时垮塌可能!大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期盼中。
2,以前说是危房改造,现在告诉住户是棚户区改造!如果是棚户区改造,却给给予我们拆迁补偿,且现在的政策说法是:要入住到安置房,要按市场价格1380元每平米购买!这又是为什么?
希望市长能够帮我们解决困扰我们的这个难题!
目前宁乡煤炭坝这600多住户基本都是退休老工人,如果按市场价1380元去购买,他们怎么生存?
至此:
代表600多户谢谢您!!!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宁乡县煤炭坝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由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844号)和省发改委(湘发改交能[2006]473号)下文批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白沙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投资[2006]125号)文件规定予以实施。宁乡县白马桥安置小区是宁乡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之一,由宁乡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主要用于安置矿区c、d级受损户。项目位于宁乡县城西南正农社区,占地5o亩,共建设安置住宅2o栋共626套(其中110m2面积147套,9om2面积239套,75m2面积108套,60m2面积106套),车库77个,杂屋335个。2009年3月正式动工,到2010年8月主体工程竣工。
一、关于未能及时交房的问题。
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供电工程未能及时完成。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县电力局以住宅小区“专变”改“公变”为由,一直不办理小区供电手续和供电工程的施工。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和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安置户代表数十次上门协调后,又以“机构问题、人员问题、帐号问题和发票问题”等为由,不予办理。之后通过协调,电力部门表示必须一次性交付工程款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直到2010年10月在上述问题解决后,县沉治办一次交清全部工程款398万元,电力部门开始设计、施工,2010年12月底才竣工送电。二是部分安置户对分房办法持有异议。2010年12月县沉治办将建好的620套安置房全部交付长矿公司。由长矿公司负责分配,该公司于2011年元月16日组织全体安置户进行公投确定分房办法。其中一小部分安置户对公投结果不满意,上访到县、市、省,影响了分房工作的进程。县人民政府对此极为重视,专门派出工作组反复详细解释说明,基本做通工作。2011年3月28日、29日,县房产局、县沉治办、县公证处、长矿公司等单位组织安置户按公投确定方案摇号分房,进展顺利,现所有安置房已全部分配到位。
二、关于要按市场价购买才能入住的问题
我县白马桥安置小区第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0969.5m2,其中住宅55303.9m2,商铺1855.3m2,架空层3810.3m2。依据宁乡县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宁沉治办[2010]o8号)规定,安置住宅面积在60m2以内的均价为1158元/m2,超出60m2的超出部分均价为1398元/m2。同时每户可获得政策补偿49060元。即小区建房补偿29876元/户(即497.93元/m2×60m2),小区土地及配套设施补偿13257元/户(即小区土地费用1045.2万元+小区配套设施费用861.12万元,按1438户分摊),小区商铺出售收入补偿5927元/户。
目前我县同等条件下商品房市场价约为2300元/m2。两相对照,60m2以内安置房单价低于当前市场价1142元每平米,为当前市场价的50.3%;安置房60m2以外部分单价低于当前市场价902元/m2,为当前市场价的60.78%。如再减去政策补偿(49060元/户)部分,60m2安置房单价仅为340元/m2 ,为当前市场价的14.78%;75m2安置房单价仅为552元/m2 ,为当前市场价的24%;90m2安置房单价仅为693元/m2 ,为当前市场价的30.1%;110m2安置房单价仅为821元/m2 ,为当前市场价的35.7%。
因此信件称安置房要按市场价购买才能入住一说失实。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