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飞市长:
您好!
木莲冲路接韶山南路交汇处通车三年来,路灯不亮,半边路幅和地下通道不通。已造成多起交通事故,致数人死伤,我们强烈吁请市长过问此事,让木莲冲路尽快完善相关设施,真正成为老百姓放心的安全路。
请市长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衷心的感谢!
木莲冲路路边居民:龙干 刘迪辉
2011年2月
尊敬的市民:
感谢你的来信,木莲冲路(芙蓉南路至韶山南路)已送电亮灯但未移交给路灯管理所维护。目前我市路灯建设和管理已分开,其建设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建设亮灯后,移交我所维护管理,我所不具备建设职能,只承担已竣工投运且移交的路灯设施维护管理。鉴于上述原因我所会立即督促相关建设部门将损坏的路灯修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