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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落户问题

2018-3-21 19:07:12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领导:
您们好!
我的户口是1999年读书时从湖南永州迁到学校,2002年毕业后就将户口落到湖南人才中心,我于2011年已经结婚啦,我老婆是永州东安农村户口,我听说只要在长沙工作或购买3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落户长沙户口,我现在因为经济条件的问题无法在长沙购房,2011年长沙市推出了经房货币补贴,可是我的工资是1500元一月超过了1010元每月的标准,我可能无法申请,现在我老婆的户口在永州,我的在长沙,如果我把户口落户长沙,我能够将我老婆的户口迁移过来吗,(她刚到长沙找的是一个临时单位上班)。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可以按招聘录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一般是直接落户在自己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或者是放到人才中心托管。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0731-8866524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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