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2015年4月,我已向您反映原天心区规划局外部阳台违章建筑一事!职能部门的回应是:“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手续,但需进一步汇总资料,由天心区规划局认定其性质”。
尊敬的市长大人,在天心区规划局外部阳台搭建的违章建筑,肯定事先得到了天心区规划局相关人的认可与支持,否则谁敢,谁又能在此处搭建违章建筑。通过相关新闻得知,天心区曾超群书记下了大决心要拆除天心区的违章建筑,且我所举报的违建已经被赤岭路街道列为违章建筑,不过碍于天心区规划局相关人的脸面,故而迟迟未拆!同时,天心区规划局相关人已向赤岭路街道城管等打了招呼,城管亦不作为!
一个明显经天心区规划局认可与支持的违建,却要由天心区规划局进行认定???这不是很可笑吗?如此的愚弄百姓,如此的敷衍塞责,是一个政府应该做的事吗?习主席及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各项改革,在长沙市就要被这些官官相护的基层职能部门、基层官员所败坏吗???!!!
基于此,作为一个百姓,作为一个养活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纳税人,本人强烈责成“市长信箱”系统的工作人员,明辨是非、严责严办,还百姓一个公道——只能州官放火,不能百姓点灯吗???!!!
你好,收到来信后,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了查处,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管执法大队已对该处违章建筑立案,完善了相关执法文书,为确保依法行政,我大队已于2015年5月29日向区规划分局去函,要求区规划分局对赤岭路279号建构筑物的合法性及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予以明确,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建筑的合法性提出依据,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