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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景园开发商违反合同要求收房的请求

2018-3-21 8:42:39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委领导:
您好,这是一份联合小区内几十户业主的联名信,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此事
我是高新区涉外景园的b区5栋1607的业主 王力,我们小区属于“期房”性质销售给我们这些业主。
按照业主和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是2014.10.28日进行验房和收房,但是我们小区里面的收房条件不满足,但是开发商却要求我们收房,并要求我们现在就缴纳物业费。现将以下问题的具体内容投诉给您部,望您部能帮忙解决我们这些期盼已久的业主的忙。
1.业主们普遍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是他们已经承认没有,却堂而皇之要求我们这些业主来收房,并说自己已经具备了收房条件;
2.关于赠送面积,当初销售给我们业主时,宣传纸和口头两个层面都承诺了有赠送面积,有些赠送面积都有20多来平方,可是真正到我们业主手头的房子却都没有赠送面积;
3.飘窗问题,开发商明明提出来了,每户都会有赠送的飘窗,可是收房时却没有看到飘窗;
4.小区消防问题,在业主们验收房子时,消防管道是放不出水的,目前,长沙已经有很多小区因为消防的问题,导致小区内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
5.关于小区内部建设问题,业主在验收自己的房屋时,已经出现了外墙脱落的问题,现在业主们都还没入住,就已经出现此类问题,以后小区内业主的人生安全何以得到保障;
6.由于前几天连续下雨,在业主验收自己房屋时,同时也出现了多数的业主发现自己房屋内出现渗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继续要求我们收房,这种问题我们只能希望您部能帮助协调解决;
7.小区内7栋消防过道低于国标一米一,只一米零一,入户门没任何安全标没,没任何监控;
8.小区电梯过道区域也同时发现有墙体脱落的情况,这种问题,出现的频次也比较多,这对每层业主的人生安全同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
8.针对以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开发商不断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先缴纳半年的物业费,因为我们拒不收房,开发商还继续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但是造成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首要原因是他们开发的房屋严重不达标;
目前这事已经从2014.10.28日延续到现在,希望能够早日得到您们的回复,希望政府能够秉持公道,还我们这些业主以青天白日,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涉外景园业主: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的信件《关于涉外景园开发商违反合同要求收房的请求》我区规建局已收悉,我区规建局会同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市质监站湘江新区分站,已组织开发单位和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3次,对信访相关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违法交房问题。因该小区须向学区学校岳麓二小(属岳麓区管辖)缴纳1600多万建校费,开发单位和岳麓区教育局暂未就此事达成一致,岳麓区教育局无法在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中盖章,导致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无法下发联合验收批复,高新区管委会已介入协调此事,开发单位承诺11月25日前处理完毕。11月30日前办理完联合验收相关手续和竣工备案手续。
此事市质监站已向开发单位下发书面整改告知函,指出其违法交房的问题。相关违约赔偿数额,因纠纷双方正在协商,暂无结果。我区已指导业主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到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未按图纸设置飘窗问题。已协调开发单位对愿意设置飘窗的立即设置飘窗。
3、对于外墙渗水、楼板裂缝、墙体裂缝、消防管无水等质量问题,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将会同市质监站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完毕。因各业主房屋质量问题各不相同,故具体整改时间无法统一确定。
4、小区通道安防问题,因该项目还有少量室外扫尾工程,开发单位承诺相关铁门、围墙将会尽快建设完成
5、其他合同纠纷问题,我局将继续组织协调,并指导业主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
感谢你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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