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长沙出生的长沙人,长沙户口,在长沙有房子且为户主。但本人和妻子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妻子是外地户口,尚未生育。现在想将妻子户口迁入长沙,请问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准备哪些资料?在何处办理?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中规定:
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受理审批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受理,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公安机关确定)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61-88665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