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您的普通市民,我知道您很忙,不忍打扰。但为了那本房产证,我已经等了十年,无奈之下又不得不向你求助。
我是朝阳二村的棚改拆迁户,2007年被政府拆迁安置,本人积极配合政府的棚改工作,整个过程合法合规,没有任何纠纷。拆迁办分配给我的安置房是凯通国际6栋2605号房。该房屋虽已于2010年交付给我使用,却至今一直没有发给我该房屋的产权证。
我反复多次向拆迁安置办索要权证,得到的答复始终只有一句话:“继续等待”。原因是我被拆迁的房屋系市直管公房,需要补交税款。对此我明确表示,只要合法合规,该交什么钱我马上就交。但是拆迁办又说,按什么标准交,怎么个交法,要等市政府研究决定以后才能办理。就这样叫我一等就是六七年。
这六七年当中,除反复找拆迁安置办以外,我还不断地找过各个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例如拆迁安置办的上级领导机关——朝阳街道办事处的书记;芙蓉区房地局的谢局长;以及市房地局办公室、发证大厅的办税窗口等。结果始终像是一只皮球被踢来踢去。
我今年已经78岁了,非常担心有生之年还能否领到我的房产证。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只有斗胆向您求助了。恳请市委书记大人能在百忙之中关照一下庶民的疾苦,敦促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决定,尽早发给我该房屋的权证。
不恭之处望能赦免。此致敬礼!
朝阳二村拆迁安置户 萧作述 2017.08.10
朝阳街道收到来信后,工作人员立即到遗留办了解了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来信人原居住于朝阳二村6栋2605房屋系拆迁安置房。来信人于1995年12月购置了一套位于芙蓉中路001号南栋503的私有住房(产权证号:标022703)曾享受过国家公房福利(遗留办在办理房产证时才知晓),故朝阳二村6栋2605这套房屋无法享受二次国家购房福利待遇(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购房福利)。所以按国家房产政策相关规定,朝阳二村6栋2605房屋必须缴纳房屋契税款项。所缴契税数额是按市场税价定额,考虑到朝阳二村的特殊情况,很多家庭经济条件差,按市场税价缴纳不起,芙蓉区政府正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此事协商中,待召开协调会后,再告知业主应缴税价额度。希望来信人能配合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
朝阳街道已就此事向来信人解释。
朝阳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