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长:
好!
1. 我家位于望城白箬铺金峙村。2010年,搞新农村建设,拆除原有房屋,统一在政府规划地建房。.我查看市人民政府103号令当时拆除房屋补偿标准应为房屋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装饰及设施补偿费,土木结构应为400元+300元。砖木结构为500元+400元。另需房屋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按期折迁奖励费。但我们均未达到此标准,不知为何?
2. 房屋建成后,因多方原因,房层室内严重渗水,甚至开裂。经多次反馈,去年底,镇政府组织维修,但说是仅返修北面,明明西面也渗水,而且,个别户政府又维修的西面,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工程质量差,豆腐渣工程,刚维修完,就又出现了渗水现象。政府办事,希望能彻底解决民生问题。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白箬铺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将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对补偿标准作出解释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感谢您的来信,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