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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号令征收安置问题

2018-3-21 0:04:04发布13次查看
尊敬的剑飞市长:
您好!
我是雨花区黎托乡平阳村的一位失地农民,我家在2007年4月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武广铁路的修建而积极拆迁腾地,而安置房建设到至今还未启动。现过渡房又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沪昆铁路线上,当时过渡房是经过乡、村、乡城管办按30平方/人的标准批准修建的,在过渡房补偿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乡城管办电话通知我11号要强制拆除我家的过渡房,自己把贵重物品搬空,我该何去何从。望剑飞市长能为我们60号令拆迁的失地农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盼!
您好!您提到的过渡房的补偿资金未到位,经过相关会议的议定,确定为35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拆除房屋,验收核实发放 ,现在房子未拆,补偿资金不能下发。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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