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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沙市自来水公司不作为,与物业开发商官商勾结

2018-3-20 16:46:02发布29次查看
我是:河西学士街道象嘴路中建麓山和苑的业主。此前已经几次反馈“长沙市自来水公司不作为一事”。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每次都回复我,但是就是每次不落到实处!也就是所谓的“当官只会说,不会做。说一套,做一套”
中建麓山和苑开发商与物业限制部分业主每次只能购买10吨生活用水!甚至不让部分业主买生活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是生活的必需品!是最基础的民生工程!
为什么这样的民生工程到了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手里就变成了自来水公司的盈利手法!对物业管理居民用水一事不管不顾。仍有开发商物业胡作非为!
请长沙市自来水公司尽快与中建麓山和苑物业下发函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居民购买生活用水。
我司于2015年6月2日再次收到市长信箱转来投诉件《投诉长沙市自来水公司不作为,与物业开发商官商勾结》,用户称所居住的中建麓山和苑开放商与物业公司限制部分业主限购生活用水,希望供水企业出面制止。收到投诉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西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中建麓山和苑小区目前水费缴纳情况
中建麓山和苑小区于2008年8月开始动工,2011年完工并陆续入住住户,现入住率为50%左右,住户1400户,月用水量21000吨左右。小区现由一块总表供水,到目前为止,缴费情况正常,不存在欠费现象。
二、限制购水问题
对于用户反映的因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限制购水情况,我司对此情况再次进行了解,物业公司为督促业务缴纳物业费采取了限制单次购水水量行为(不限次数)。我司就此情况之前已向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并告知:因业主拒缴物业费而对其采取限购、甚至停水措施是不当的。
三、供水企业权责问题
由于长沙供水公司为企业单位,对此只有告知义务而无行政限制手段,对物业公司行为无法约束。
四、协商会议达成意见
因再次接到用户投诉,我司于6月4日召集小区业主代表(包括投诉人委派业主)、社区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就供水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明确供水公司为企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无执法权,与物业公司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对于物业公司行为无行政约束权力。
2、物业公司杨经理在承诺除管网发生问题外绝对保证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3、物业或开放商如果存在违规问题,业主可向当地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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