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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是否适应于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咨询

2018-3-20 10:25:53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关于在长购房资格及补贴的事宜,本人对政策尚理解不够,因此来信咨询:
1、本人之前一直在深圳工作,但今年工作可自愿调动,最早8月可回到长沙工作。考虑到当时的购房政策,避免回长沙后没有房子住的问题(本人名下无房),提前将户口进行了调动,随父母落户回长沙(落户时间为7月27日)。
2、长沙市出台了人才新政后,本人开始寻房、看房,并于9月12日签订了一套二手住宅购买合同。但尚未过户。
3、923新政出台之后,要求人才买房需要提供24个月的流水或者工作证明,但本人8月刚回到长沙发展。如果用长沙市户口买房的话,成年人又需要独立成户才能购买(本人尚未成家)。
因此我想咨询以下两点:1、本人是否还有购房资格?2、本人是否还能领取购房补贴?(本人学历为硕士研究生)
感谢您的时间及答复,谢谢。

陈女士: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告知如果您转成集体户个人或者个人家庭户,则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购房。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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