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湖南大学的教师,家住岳麓区麓山名园e区6栋502。最近几个月来,我一直被电力局的不作为所困扰,心里气愤难平,所以提笔给市长写信,请市长大人在百忙之中解决我的问题,让我能舒心的生活,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自从我们居住的小区换了新的电表之后,我经常收到城西供电局的欠费通知,我很奇怪,每次拨打95598电话咨询后,都说我没有欠费记录,不用理会,于是我就没有在意。2009年12月31日,当我从外地出差回家时,发现家里已经断电,冰箱的菜全部发臭,可见断电还不是一天两天,于是赶紧拨打了95598,答复说还有300多元的电费,会马上派人来恢复供电,这次还说是系统问题,今后不会再出现了。没想到,时隔4个月的4月14日,城西供电局又贴出了我的3月、4月欠费通知,我拨打95598之后,答复说还有800多元的电费,这下,真是忍无可忍了,要求他们查出是什么原因,不能以系统故障来搪塞了吧。可是,没有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去电脑上查找。没办法,我自己跑到他们张贴的通告前一看,登记在我的房号下的电表编号竟然有2个(一个是我自己的,编号为1105450262,另一个是别人的,编号是1105450275),我马上致电95598,要求他们立即更正,可他们一句找不到主人就不了了之。我只好又去看电表门牌,又有了惊人的发现,原来是把402的表号登记成了502,如此大的发现,应该要更正了吧,可是他们还说改不了,要402的住户自己带上证件去修改。工作失职不算,给我带来精神困扰不算,还说要我自己去找别人来更改,如此强硬的坚持错误而不愿改正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希望市长能够过问此事,让这种行政不作为行为再少一点,让为民办事的公信力再多一点,这样,文明、和谐的长沙才有可能实现。我真不希望这样的小事再来影响我的生活、影响我的心情。希望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给市长信箱写投诉信。
祝 长沙的明天更美好!
一位饱受电力不作为困扰的市民:谢翠蓉
2010年4月21日
客户号105450262 现地址e6-502 户名:谢翠蓉
客户号1105450275 现地址e6-402 户名:刘满芝
以前2个客户号的用电地址均为e6-502,户名为西湖房地产集团,为开发商上报客户信息有误。
1、1105450262谢翠蓉该用户缴费一直很积极,从未有过欠费,而1105450275刘满芝该用户缴费不积极,谢女士多次看不到欠费通知应为误看,实际上欠费应该是1105450275刘女士家的。
2、2009年12月31日1105450275刘满芝由于未交电费,本局依据电力法有关规定采取停电措施,而在停电后谢女士称家里没电,收费员上门核实为交叉用电。
3、在得知交叉用电情况下,本局积极处理,解决了谢女士家里的供电问题,一并也解决了交叉用电(交叉用电问题为当初开发商报客户信息错误导致。
4、今年的3、4月1105450262该户并没有欠费而1105450275确有欠费情况,是由于用电地址一样造成谢女士误以为有欠费,收费员在得知该情况后,通知2位用户办理了更名过户的手续,至今也没有再出现该类似的问题,所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