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雨花区黎托乡市民于12年结婚,婚后去办理老婆户口迁徙,因其户口为常德汉寿西湖农村初始性质为农业户口,后因学业变更为非农。已经在常德市公安局以及当地村委出具四份证明,区政府仍然不同意接收。请问到底该怎么办?
晴天雨: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街高度重视,马上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与了解。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街道有关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的户口街道早已办理返还于您,您自己已将户口送往雨花区政府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经查3月31日已送往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目前已被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送至市公安分局审批中。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黎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