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长沙市路桥维护管理处的一名职工,系国家干部,现为合同工,本单位属自收自支的
事业单位,有事业编职工和合同工,两种身份同工不同酬,且工资福利悬殊,同一单位两种分配制度,这让合同工想列入事业编成为可望不可求,而偏偏在早几年,大概在2006年到2009年间有十几位合同工被列入事业编制,如王勇,张成,丰浪,黄赤,敖学谦,王燕平等,弱女子发现这些上编的人员中大多是领导的亲戚或关系户,事业编制是什么,前些年上编依据是什么,几次问单位领导或主管单位的领导,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告之业务,莫非编制是国家机密,我不该问,我想知道这上编有依据吗,依据又是什么,是否违规上编,请市长明查,给其他合同制工人一个答复,行不?
张红范18942049127
20170417
红叶:
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市路桥处2006-2009年进编人员,符合当时的法律、政策规定,并履行了相关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权钱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