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反对在雨花区五一新村居民区建
特高压变电站的诉求
尊敬的陈润儿书记、张剑飞市长:
您好,我们是长沙市雨花区五一新村的居民,今有一件即将发生的将危害我们上万户居民身体健康、严重影响生活并将泱及子孙后代的害民工程,希望您指示有关部门来解决好此事并纠正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的错误决定和违章建设,并将追究有关违纪人员的责任。给居民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还居民一个公道。
事情原由:在我们居住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五一新村c1-c5栋、b1-b8栋,e1-e4栋楼和左岸右岸楼盘旁边的一块地上,周边还有五一小学、东郡小学和西子花苑等楼盘。这小块地在2002年的五一村整体规划中原规划是绿化广场和老年活动中心(有五一村规范图为证),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电力局正准备建14米高的11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我们村民强烈反对,我们要维权、我们要健康、我们要绿化广场,拒绝辐射,不要变电站。
理由是:
一、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个人口稠密的闹市区,需要一个活动健身的绿化场所,这是政府应该为市民做的配套市政工程,也是文明城市的要求所在。
二、2002年已规划好的绿化用地为何擅自修改规划为建设用地。
1.经市规划局了解,原变电站的选址是在杨家山南环线的天下一家楼盘旁,五一村2010年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五一村村委会申请将其更改迁移到我们村原规划好的绿化用地上。没有任何通知,直到电力部门围墙开始施工我们村民才得知是建特高压变电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三、在居民区建高压变电站是个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变压电站离我们居民楼太近(近的大约只有三米的距离,离左岸右岸也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且有五层楼高,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相违背的。有证如下:1.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第7.5.6条规定:“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地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3、北京市规划委在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2004规意字0638号),明确要求距离不少于300米(请注意,这还是地下变电站工程)。
(二)变压电站超强电磁辐射、电磁污染、噪声污染对我们的身体和生活将是个巨大的威胁。有证如下:1、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多次发出警告:目前没有一个肯定完整的证据说明电磁辐射对人体没有损害;国内外众多专业机构经过几十年的跟踪调查研究也证实:220kv高压线周围20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污染会诱发孕妇流产、胎儿畸形,成人心血管疾病或癌症。2、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注:一般在高压电力设施2000米以外才接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3、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长期处于电磁辐射的污染环境下,日积月累对人身体的影响不可忽视。
(三)变压电站是个定时炸弹。变压电站每组变压器需使用上百吨重油,如果发生爆炸,其威力不言而喻,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有案例为证:1、《南方日报》报道2005年6月13日:1时30分许,位于广州市五山路科技东街的石牌变电站突然发生爆炸。2、《重庆时报》报道2005年6月7日: 重庆涪陵区桥南变电站突然升腾有毒浓烟,方圆两公里很快被笼罩。3、《南方日报》报道2006年8月5日上午8点半许广州天河一小区变电站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另外,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高压线容易断裂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诉求是:
一、立即停止高压变电站的施工,撤除违法工地。
二、按五一村原规划实施,建一个市民真正需要的绿化活动中心。
在电力部门当天开始施工时,曾发生过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打桩机下坚决阻工,村民斗志高昂,将誓死捍卫村民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权利,当时场景实在是非常的激烈。上有老人,下有幼儿,都在坚决抵制。现在是和谐社会,当然大家都不想造成或引起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避免发生悲惨事件。还有人强烈提议要到北京上访都被我们理智地劝说。
因为我们坚信,政府是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比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一致拥护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我们一致赞同党和各级政府的正确决策。我们相信地方政府能处理好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同时,我们也将坚决抵制和反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害民工程,同一切违法违规的人和事作坚决斗争。电力公司如果强行施工,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依法抵制这项害民工程,或继续向上级机关申诉。
五一新村居民代表签名: (附签名单三张,随后会以邮寄的方式寄过去,请接收。)
二o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信中涉及的“110千伏高压变电站”即为110千伏五一村变电站。以下就110千伏五一村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0千伏五一村变电站是当前长沙电网规划建设的最重要的110千伏城市中心变电站,是增强城市中心电网供电能力关键工程,主要是用于解决马王堆路、车站路、万家丽路两厢及高桥大市场周边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的需求。
二、五一村输变电工程属于依规依法建设项目
110千伏五一村输变电工程是长沙电网“十二五”电力规划建设项目之一,变电站选址和土地征用分别得到了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和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许可,相关手续的办理依规依法。项目建设得到了湖南省发改委的核准和长沙市委市政府“两帮两促”活动办公室的大力帮扶和促进。
三、变电站环境影响及“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变电站传输的电力属于工频性质(即低频性质的,仅50赫兹),与高频电磁波有本质区别,低频波的辐射能力、穿透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输变电项目产生的电磁影响还远远不及人们每天使用手机或放在家中的冰箱、电视机等家用电器的影响。
目前五一村输变电工程已经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得到了湖南省环保局的批复,在项目投产后还将进行环境影响实测,如辐射、噪音等指标超标我局将依法进行整改。
为降低输变电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辐射、噪声等),我局不论是建设模式还是技术手段上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采用全户内化设计、全部采用gis开关设备、低噪声变压器、全电缆进出线等,而这些都是要大幅增加工程投资的。
联名信中关于变电站建设违背“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第7.5.6条规定”的说法并不正确,五一村输变电工程既不属于“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也不属于“高频设备”,且该输变电工程采用全户内全电缆建设。
联名信中“北京市规委要求兴建的高压变电站项目距离居民住宅不得少于300米”实无依据。
四、关于变电站影响危害人民健康、人身安全的问题:
从实践上来讲,联名信中所论工频电辐射导致易患白血病、癌症等疾病之说既无事实可举也无确切科学依据。我们电力系统很多职工从小就生长、生活、工作在变电站与电厂,至今也没有确证发生因工频辐射致病的案例。
变电站工程建设完全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采取了完备的消防、防爆等技术手段确保周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且,位于田汉大剧院旁边的我局星电集团总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的办公楼(日常办公人员接近200人)就是与高压变电站合建的,可以请各位业主前往参观。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