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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户口回原籍的措施简化建议

2018-3-19 4:03:23发布12次查看
事由:
本人是09届湖南研究生毕业,09年底签了宁波一家私营单位,已经将报到证拿到宁波的人事中心报道并托管了档案。但由于一些原因,户口迁移证未及时办理,导致2010年1月来办理的时候,被告知必须先将户口落回原籍后迁往宁波。
本人原籍地派出所开福区公安分局第一次告知迁回原籍必须为未就业人员,在职人员不予办理。
于是本人进一步咨询了宁波市的户籍管理条例,根据浙江省的毕业生户口落户办法《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45条规定:毕业次年1月1日后,持户口迁移证未按规定申报迁入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向入学前的公安机关申报迁入登记。我的情况,可以持湖南公安机关不能入户证明,再向申请入户地户证中心提出申请,可作特殊情况处理
于是第二次来到开福区公安分局,户籍办事人员因为没有开具过相关类证明,不愿意开证明。并告知可以向学校所在派出所申请转为学生户口,再回原籍落户。
于是本人拿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希望改签地址回原籍,被告知因户口迁移证地址为宁波,所以本人户口已经不再学校,不予办理。
如此,几条程序都已卡死,户口现未落户也无从落户。
据我所知,现在学生对户口的政策普遍了解和关注不够,很容易犯一些办理户籍方面的错误。现提出几点建议:
1、简化相关的办事流程,如浙江的毕业生落回原籍方式。
2、办事人员的办事素质应提高,要熟悉相关办事流程和方法。要端正办事态度,对于合理的请求应予以耐心的求证相关政策,而不是因为怕担责任而将我们向其他部门推。
3、应在公安局的相关网络上开出咨询栏目,以及相应的办事人员投诉事项。以利于民众监督。
另外本人想咨询:
像开福区公安分局给我的答复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
像本人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不能因为户口迁移证未及时落户就变成黑户吧?
您好:
经电话多次联系无人接听,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或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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