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骑龙村六达桥组的普通村民。我们村于2009年下半年全部被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征用,现在拆迁腾地工作接近尾声,进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阶段。作为拆迁群众,我向领导反应一点情况:我们是本村村民,也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为农业户口,我家四姐妹,由于每个人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我们四姐妹都和父母一同生活,各自的配偶的户口也都合理合法的迁入本村,成为了骑龙村的一员。但是本次分“两费”的时候,村里部分人拉帮结派定了一个所谓的方案,就是像我们多女的家庭只认一个女婿的分全额,其他的女婿就只有50%-70%,包括其独生子女证和准生证都是一样按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少分一半,但是对于那些是家里几个儿子,儿媳的,不管儿媳的户口什么时候迁过来的,都可以分全额,其独生子女证和准生证也是分全额,我就觉得这样很气愤,我总结了几点理由:1.作为当代社会,男女平等,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可到女方落户,女也可以到男方落户,并没有规定落户的人数,为什么我们村男女不能平等,生儿子的就可以无条件的享受一切待遇,生女儿的就要受这种不公待遇,那我们国家还实行计划生育干什么??还推崇生男生女一样好有必要吗??2.为什么同样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里是女婿的就规定迁户口的时间,而是儿媳的就不管什么时间迁户进来的都可以,这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男女不平等。所以我请求领导,调查事实,为我们广大女性做主,跪求领导,感谢领导!
关于拆迁的具体问题,请你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梅溪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8815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