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给您写写这封信。
中房瑞致国际号称央企大盘,辜负长沙人民的信任,在一期交房中遇到系列问题,致使广大业主不得以而维权,我们不希望自己的血汗钱和未来几十年的生活毁在这个上面,
瑞致国际6#区明显缺点
1、公摊那么大,面积都去哪儿了?细说公摊面积摊哪了??? 126平的面积公摊达到30平,94平的面积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开发商说已经过市质检部门,但业主未看到相关文件。强烈要求质监部门重视,给予答复。
2、 电梯太小,家具等不能上去。连担架都上不去。(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6.4.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中房瑞致1期最低建筑27层,大型家具大型版,生病不能直立的人,怎么上下,难道是开发商来背么。
3. 电梯噪声大,有不安全感;验房当天,就有业主困在电梯。
4. 出电梯和入户门的光线基本没有,门太多,出电梯过2道门。尤其121的可以说不见阳光,感应灯很水,没亮;且72栋的1-4层与11层与我们购房时所说的落地窗不一致。
5. 落地大窗户却只有一个60cm左右的扇面可以打开,是否还有通风效果
6. 一样的户型,不一样的面积,比如塔楼一期121平,二期就变成116平。这个是否证明开发商也意识到1期户型的缺陷。
7. 空调外挂机只能用阳台面积,业主花1平方的钱为放空调的位置买单?是否合理。主卧和卧室空调外机,需要高空吊人安装,出事谁负责?出事这房谁还愿意住?
以上情况是我所发现的问题,还有其他业主的问题未一一写上,但是作为央企,作为号称芙蓉区重视楼盘,给我们业主做出这样的房子,我们该如何做。
现在走群众路线运动,拜请市长重视。我们与2014年6月30日晚上8点集体与开发商副总尤协商未果,请市长为民请命。
电话错误的,因小区某业主有被威胁现象,所以不公布,请邮箱联系
9527: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就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公摊:
信函中反映我项目公摊过大,房屋面积测绘均严格按照长沙市有关规定,由专业部门完成测绘并出具报告。该公司于6月30日、7月4日、7月7日三次与一期部分业主协商中就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提供了国家有关公摊面积计算的法规文件;同时提供了该项目预测及实测相关面积的报告。
二、关于电梯:
信函中反映电梯空间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存在噪音偏大、不安全等情况。该项目采用电梯为国际知名品牌奥的斯电梯,且选用的是奥的斯系列产品中最新的钢带技术产品;该产品优于传统的钢缆技术产品,具有安全性更高、运行更加节能等特点。由于传动运行原理的要求,钢带技术噪音较钢缆技术运行噪音稍大,但该噪音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电梯噪音的相关规范。于6月30日至7月7日三次与业主协商、释疑时,该公司安排了电梯厂商现场解答电梯相关疑问。
关于电梯轿厢空间问题,在电梯技术规格、型号选择时,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所有相关图纸均严格通过施工图审查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安装的电梯设备均为满足国家生产制造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关于消防门、感应灯及落地窗:
信函中反映公共楼道“门太多、出电梯过2道门”,此问题我公司在前期与业主协商中也曾明确予以解释其为防火门,是严格按照相关消防设计规范设置的。
部分业主反映的电梯厅感应灯的问题,该公司认真听取了业主意见,已于7月11日前完成了全部电梯厅感应灯及开关的更换,楼道照明亮度及感应灵敏度已不存在任何问题。
70#、72#栋1-4楼、11楼非落地窗问题造成主要为建筑立面设计要求导致,所有建筑立面设计图纸均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四、关于落地窗开启扇及空调外机位:
该项目落地窗开启扇设置完全符合相关设计法规要求。
空调外机位的设置也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在业主反映空调安装存在一定难度后,该公司第一时间咨询相关空调厂商,空调厂商明确告知不存在太大安装难度;同时该公司考虑到业主对此问题意见较大,正积极联系相关空调厂商安装单位,协商其与项目物业公司进行合作,解决部分业主担忧。
五、关于一、二期户型面积不一致:
随着后续销售单价的提高,为控制销售总价,使产品满足更多客户需求。二期116㎡户型在空间尺寸部分做了缩减调整,导致面积略小于一期121㎡户型。另关于户型面积在买卖合同中亦早有明确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