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长沙市望兴f1站(望兴景园二期)的业主。项目停工将近一年了,开发商长沙华湘房地产公司卷入多起借款纠纷,对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进行财产保全,现今,公司账户及其名下固定资产被法院依法冻结,以致楼盘交易、产权登记、后续工程扫尾等工作停摆。
该楼盘报建时长沙市先导区只批准了预售7层,解除限高后方可建设成17层,但现在已经17层已经全部封顶,8-17层都尚未预售,此楼盘能否复工?根据长气办发【2012】1号文件,2013年12月31号限高应该解除;如果不能解除限高,那现在已经封顶的17层该如何处理,我们买了1-7层以下的业主何时才能交房,为什么开发商在没有取得8-17层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明目张胆的违章施工?现在已经冻结开发商资金,我们退房无门,政府是否可以帮忙组织并采取措施监管退款?政府是否可以监督或是接管?恳请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解决望兴f1站烂尾楼事件。
我们业主为了此事去了先导区国土规划、长沙市房产局、长沙市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但是都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都要我们去找开发商,但是开发商在外欠有农民工工资、施工方工程款、材料款等,并且我们已经无法联系开发商。这件事已经上了都市频道的百姓说话,但是事件过去一个星期之后,相关部门仍然不给我们一个答复,我们觉得很无力,一套房子是我们大半辈子的血汗钱,我们希望政府能为此事给我们一个确切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各个部门推脱,打太极。
希望长沙市政府能和我们一起为这个楼盘复活而努力。只有让人民群众说好的政府才是真正的好政府。只有解决实事的市长才是人们的好市长。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关于望兴景园二期业主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回复
望兴景园二期业主代表:
你们反映的“由长沙华湘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望兴景园二期商品房,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及违法建设等原因,导致项目停工,不能近期交房”的问题,已由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望兴景园”项目位于岳麓区西二环一段1618号,东临长沙市气象局观测站,由长沙市华湘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建设,长沙金科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南望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望兴景园二期工程包括12栋、13栋、幼儿园及地下室,二期由两栋17层住宅建筑、幼儿园及地下室三部分组成。目前,二期12栋、13栋已主体封顶,但仅在2011年8月9日、2011年12月7日办理了二期12栋地上7层、13栋地上6层的施工许可证,而12栋8至17层、13栋7至17层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先导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工程并未停工。
二、项目总图审批及总图修改情况
望兴景园项目总图及方案前期手续均在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如用地许可、设计要点等。规划总图于2008年4月10日获市城乡规划局审批通过,后因长沙地铁2号线规划调整,于2010年完成了二期建筑规划总图方案修改审批,含气象限高设计高度(6层、7层)和控规限高设计高度(17层)。修改总图已审定的二期12#(原总图10#)栋1~7层、13#栋(原总图12#)1~6层及二期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2506.01平方米(气象局限高以下面积)。修改后的总图对原2008年4月10版总图10#、12#和3号地下室作废处理,仅办理了原10#、12#调整为现12#、13#和原3号地下室调整为现3号地下室,其他建筑本次未审批变更。且要求在气象部门限高未改变前,只办理限高单体后续审批手续,并要求其抓紧办理零星用地补征,完善用地手续。
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
2011年6月3日,办理了报建图审查工作;2011年7月29日,办理了望兴景园二期幼儿园、12#、13#及地下室关于节能、施工图的备案工作;2011年8月8日,办理了望兴景园二期幼儿园、12#、13#及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工作(长先建1[2011]0039号),要求其在预售前完善补征用地手续;2012年4月25日,由于建设单位项目施工进度不一致,申请对望兴景园二期幼儿园、12#、13#及地下室分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证(长先建1[2011]0039号)收回作废,分发证号为长先建1[2012]0025号、长先建1[2012]0026号;2014年3月7日,由于建设单位陷入资金周转困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急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根据长先土纪〔2014〕4号关于望兴景园二期气象限高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为尽最大可能支持建设单位,同意先行办理12#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明确在13#栋预售许可之前,落实相关承诺并完善零星土地整合及缴纳土地滞纳金、国土、人防竣工验收等手续。原证长先建1[2012]0025号收回作废,许可证号变更为长先建1[2014]0031号。
四、项目预售许可情况
2012年5月11日,在先导区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管理处进行了长先建1[2012]0025号报建费初审工作,初审应缴报建费2542655元;2013年1月11日,在先导区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管理处进行了长先建1[2012]0026号报建费初审工作,初审应缴报建费2151677元;2012年5月28日,办理了12#(1~7f)预售许可,预售面积12134.57平方米,证号xd12-0034号;2013年4月17日,办理了13#(1~6f)预售许可,预售面积4325.68平方米,证号xd13-0061号。
五、关于12栋1-7层、13栋1-6层已售房情况
12栋1—7层、13栋1—6层具备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达到预售条件的约60户,已售房业主分别于3月中旬和4月中旬到市政府、先导区来访了解该两栋楼房的建设情况和交房进展,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介入促成早日交房。鉴于目前该项目管理十分混乱,开发商法定代表人面临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很大,而且开发商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融资借贷,项目继续运作已经非常困难。根据先导区管委会的职能设置,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不具备建设工程违规建设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资质监管等职能。4月底,先导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市信访局复函,建议由市政府高位协调,明确牵头单位,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岳麓区政府、先导区等单位联合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尽力促成已售房能够顺利交房,制定该项目有关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市信访局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目前已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
先导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