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4月至2014年5月在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员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从未按双方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发薪日为每月15日)发放工资,也未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本人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上班两个月,公司未发一分钱工次,该公司严重拖欠工资,每天都有很多人去公司讨薪,因为公司严重拖欠工人工资,本人只好按公司程序办理了辞职手续后,于5月30日正式辞职。 离职时公司仍未支付本人一分钱工资。离职后,本人先后于2014年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多次打电话或到公司人事、财务部门讨要工资,公司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和推脱、拖延至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公司仍未支付本人工资。
友文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作为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恳请政府部门查处!维护农民工权益!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信件中反映的友文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我单位联合南托街道一起,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于2015年1月16日下午15:50电话联系了本人,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医保、社保等五项社会保险购买情况,因本人不愿透露真实姓名,无法与企业核实购买五险情况。
2、由于目前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账务运行混乱,企业拖欠员工工资问题严重,南托街道在2014年已经将该情况上报至长沙县劳动执法大队,长沙县劳动执法大队已经立案;但目前,暮云片区处在区划调整阶段,为有效解决友文食品欠薪问题,2015年元月15日,南托街道又向天心劳动执法大队上报情况。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影响大,涉及广,需天心区劳动执法大队与暮云经开区、南托街道联合执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