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叫吴学勤,1947年出生,65岁,是岳麓区天马村六组村民。我知道您日理万机,本不想打扰您,但是有件事情我很困惑,也很无奈,很想得到您的指点和帮助!
我在天马六组的户口是1982年由组织出面支持我老伴的工作又照顾我的家庭困难,从原郊区(现雨花区)洞井镇洪塘村迁过来的,时下已二十九年。2004年天马村征地拆迁时制定出一条土政策把我列为“挂靠户”(即空挂户),剥夺了我享受劳动补偿、参股企业分红、参加新农合组织等一系列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我认为这条土政策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恢复我的权利。详细的情况和理由,我曾写报告向岳麓区、桔洲街道、天马村支两委阐明,但是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我怎么也想不通,我老伴的父亲是一名地下党员,土改时是农会负责人,对地、富、反、坏等阶级敌人还要给他们同等分田、分土、分房屋,执行毛主席给出路的政策;人民公社时期,对地、富、反、坏、右同样执行同工同酬,为什么新时期对一个由组织出面从外面迁入20多年的村民党员,却用一条土政策剥夺其一切经济权利,致使本人幸福指数不断下降,痛苦指数不断上升,我相信这不是党的政策。本人从19岁起在基层工作,为了党的事业牺牲了个人的幸福,怎么能用一条土政策将我一辈子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全部否定,导致经济生活还不如地、富、反、坏份子。我该怎么办,感到很茫然,您是长沙的父母官,我只好打扰您一阵子,写了这封信给您,并附上向区、街、村三级领导的报告,目的是想得到您的指点,很对不起,冒昧了!
普通党员:吴学勤
2011年8月26日
联系人: 吴学勤 13142186713
15367840539
您好,来信收悉,集体资产的分配方案应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不知你村是否已召开类似的会议,如果没有召开,您可以要求召开。如您认为村集体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可申请法律援助。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