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蓝光幸福满庭楼盘对嘉盛阳光山庄小区造成严重影响的报告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嘉盛阳光山庄小区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496号(原树木岭路15号),始建于2004年,是一个坐北朝南、四周环境优美,无建筑物遮挡,阳光充足非常宜居的生活小区。但是正在建设的蓝光幸福满庭楼盘项目(湖南瑞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雨花区木莲路以南、圭香路以东,毗邻阳光山庄西北面)因肆意抬高地势标高、违规超近建设护坡对我们阳光山庄小区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嘉盛阳光山庄小区全体业主请市长和规划局领导做主:
一问:为什么在建的蓝光幸福满庭项目原地势低于嘉盛阳光山庄小区,现在倒高于嘉盛阳光山庄这么多?
在建的蓝光幸福满庭所占地块2013年前原为一片荒地,原来最低点比我们阳光山庄低25米左右之多,但是这两年大肆填土,造成地势反而迅速超过阳光山庄8米之多。请市政府、市纪委查明:为什么会让人将一个地势低那么多的地方填土超过旁边住人的小区?是谁批准的,是哪个部门作出这样的决定的?或者是哪个单位或企业违规填土、违规开建、违规审批的?这里面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到底是不是有利益交易?我们相信,没有哪个政府会这样批准这种外行人看起来都极其不负责任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二问:为什么蓝光幸福满庭项目紧挨阳光山庄的南面要建高达八米的麻石护坡?
蓝光幸福满庭项目紧邻阳光山庄的南面仅仅3-4米要建高达八米的麻石护坡,加之规划上该项目建的都是32层高层建筑,对我们阳光山庄的采光、通风、日照都造成极大的严重影响,其中阳光山庄竹园1-2栋、菊园1-2栋最为严重,我们小区1、2层的住户每天白天都需要开灯,严重影响了我们的采光、通风、日照权。同时,现在护坡下面有一个直径400mm的排水管进行施工排水,围墙与围墙之间的垃圾无法清理,久而久之,将会成为一条垃圾臭水沟,直接影响我小区的生活环境。请市政府、市纪委查明:规划局规划中是不是有这个护坡?如果有,为什么允许离另一个小区仅有3-4米距离建如此高的护坡?难道规划的相关政策法规没有相关的规定?难道建设一个项目就不考虑周边其他人的死活?在做规划时小区与小区之间、楼栋与楼栋之间是否有足够的距离?为什么护坡与我小区围墙之间没有设计排水设施,而采取直排形式?又是哪个批准的?
嘉盛阳光山庄小区全体业主请求市政府:
(1)马上修改规划、拆除麻石护坡、降低蓝光幸福满庭项目标高,还阳光山庄的采光、通风、日照权力,这是我们必须终极目标;
(2)马上彻查里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将先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总之我们需要一个答复,也需要市政府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天天研究、坐在办公室等这些无良开发商继续为所欲为,搞出什么既成事实。
以上问题情况属实,请求市长及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为我们嘉盛阳光山庄小区全体业主主张权益!不甚感激!
嘉盛阳光山庄小区全体业主
2014年11月26日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湖南瑞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光.幸福满庭项目位于木莲冲路与圭香路交叉口东南角,根据长沙市环保学校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蓝光.幸福满庭项目木莲冲路段由东往西道路标高为56.8-67.95米,圭香路段由北往南道路标高为67.95-78.15米,嘉盛阳光山庄由北往南现状标高64米至75米,因此城市道路本身及城市道路与嘉盛阳光山庄的高差很大。又根据2014年1月现状地形图,蓝光.幸福满庭项目场地内现状标高最高约78米、最低约60米,与嘉盛阳光山庄现状标高高差约2-3米,建设单位于2014年3月向市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因此在市规划局审批该项目的过程中,该项目与嘉盛阳光山庄的高差并没有25米。由于蓝光.幸福满庭项目需要通过周边城市道路组织该项目的内部交通,因此该项目场地标高主要是结合城市道路的标高设计的,这才造成该项目与嘉盛阳光山庄高差较大的问题。市规划局非常重视嘉盛阳光山庄业主反映的高差太大影响业主采光通风的诉求,迅速与开发公司及设计单位进行衔接,研究优化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尽快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嘉盛阳光山庄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