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韶娄高速第三合同段道路施工有关问题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金凤村的一名村民,前年我村开始修高速公路。据了解,长韶娄高速公路是由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中交四公司承建。
2012年下半年,该工程第三合同段完成我村的规划,施画红线。2013年下半年,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约30-40万已发放到相关村民。2014年年初,路面施工正在进行,在该高速公路与我村的一条村级公路有一个交叉,公司工程项目部在道路交叉处修建了标号为k12-864的天桥,过该天桥到x-081县道莲善路规划的线路早在2012年底就已经确定了红线,钉了桩;但是今年年初,项目部突然宣布整体改道,改道的原因听项目部的施工人员说是因为原定方案经过的地方有两座坟墓,据了解,坟主分别属金凤村村支书和村主任,改道方案未经村民大会讨论投票同意,该方案不仅道路设计不合理,且占用大量农田,出口处为一小学,完全不合理,我村大部分村民持反对意见,但是大家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农民,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只能忍气吞声。思来想去,我作为金凤村的一名村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有责任站起来,把这个事情向市领导反映上来。现在正是各级政府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时间活动的时候,正确的决策必须经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也只有经得群众认可的决策,才能更好发展美好长沙的经济社会,请市领导关注此事。谢谢。
莲花镇金凤村村民 刘泽民
2014年4月1日
联系电话:13975888871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施工单位会严格按规划施工,若涉及贪腐问题建议你直接向纪检部门举报。
